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同意广西汇丰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及企业住所的批复
时间:2022-05-13 作者:佚名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
钦州市商务局:
你局《关于广西汇丰拍卖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地址变更及延迟年度审核的请示》(钦商政报〔2022〕33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拍卖法》和《拍卖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广西汇丰拍卖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由林奎桦变更为梁炳生。
二、同意公司住所由“钦州市钦州湾大道82号阳光丽城A座1905室”变更为“钦州市北部湾大道龙井路88号”。
此复。
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
2022年4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原文链接:http://swt.gxzf.gov.cn/zwgk/tzgg/t11875911.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