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
《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已于今年1月1日正式生效。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质量实施RCEP协定的有关部署,2月份我厅印发了贯彻落实《关于高质量实施<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为进一步掌握各市州开展RCEP工作现状,全力推进RCEP各项对接工作,请各市州提供2022年一季度开展RCEP工作有关情况,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一)各市州落实RCEP工作开展情况。(二)本地区与RCEP成员国进出口贸易情况及RCEP原产地证书申领情况。(三)企业利用RCEP协定受益案例,请提供2-3个具体事例。(四)企业在利用RCEP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及有关诉求。(五)下一步工作思路、有关意见和建议等。
请各市州商务部门围绕RCEP工作开展情况,梳理并及时报送相关资料。以上材料请于4月18日下班前反馈我厅加工贸易处(联系人:洪艳:85281287,邮箱:swt82287167@163.com)。
特此通知。
湖南省商务厅
2022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