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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商务委外贸领域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受理范围的通知

时间:2022-04-30 作者:佚名来源: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各相关企业:

  根据《关于办理上海市商贸物资和生活物资企业<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的通知》(沪商电商〔2022〕64号)要求,本市于日前启动外贸企业《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以下简称《通行证》)申办工作。市商务委和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均可受理企业申请,我委外贸领域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的受理范围包括:

  一、规模型、创新型进出口企业。主要是本市进出口百强企业,国际贸易分拨中心示范企业,疫情防控重点保障外贸企业,以及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外贸新业态新模式企业。

  二、服务本市重点产业发展的外贸企业。主要是从事本市重点发展的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等三大先导产业,和电子信息、生命健康、汽车、高端装备、先进材料、时尚消费品等六大重点产业,以及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外贸企业。

  三、保障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完整的重要物资进出口企业。主要是运送长三角及国内其他地区有关产业上下游原材料、检测试剂、重要设备和零部件等对产业链完整发挥重要作用物资的外贸企业。

  四、保障民生重要物资进出口的企业。主要是进出口重要农副产品、疫情防控物资,以及日用消费品等民生保障类重要物资的外贸企业。

  其他领域外贸企业车辆申办《通行证》,可向企业所在区商务主管部门申请或咨询。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2022年4月25日

  


原文链接:http://sww.sh.gov.cn/zxxxgk/20220426/41ff034fa504437a8c15746bef9db1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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