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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 中华人民共和国南宁海关关于联合印发《广西出口RCEP零关税 优势商品清单》等三张清单的通知

时间:2022-04-23 作者:佚名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

  各市商务局、各隶属海关:

  为切实帮助我区外贸企业抢抓RCEP协定生效机遇,扩大与RCEP成员国贸易规模,我厅与南宁海关共同梳理制定了《广西出口RCEP零关税优势商品清单》等三张清单(以下简称“三张清单”),现将“三张清单”印发给你们,供参考。

  请各市商务部门联合各属地海关,组织指导企业用好RCEP关税减让承诺,大力拓展RCEP市场。“三张清单”适用效果以及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请及时向我厅与南宁海关反馈,以便更好改进并为我区外贸企业做好服务。

  特此通知。

  附件:1.“三张清单”应用说明

        2.广西出口RCEP零关税优势商品清单

        3.广西进口RCEP零关税优势商品清单

        4.广西优势产业货物贸易降税商品清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     中华人民共和国南宁海关

  2022年4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三张清单”应用说明

  一、“三张清单”聚焦广西进出口优势商品进行分析。

  “三张清单”对2019—2021年10月广西有实际进口、出口的货值前1000位商品进行分析,广西有产业优势但无进出口或进出口货值过小的,由相关部门企业提出诉求并提供相关数据后再行分析,未列入本次研究范围。

  二、“三张清单”重点分析RCEP实施“新增”的降税优势。

  目前我国已经签订并实施包括RCEP在内的19个自由贸易协定或优惠贸易安排,涉及了26个国家和地区。其中与RCEP协定方有关的除RCEP外还有中国—东盟、中韩、中澳、中新、亚太贸易协定5个自由贸易协定或优惠贸易安排,上述5个自由贸易协定或优惠贸易安排均有各自降税安排。因此,在研究制定“三张清单”时,已对上述协议降税为0的情况进行排除,聚焦在RCEP框架下新增的存在降税空间的商品。

  三、“三张清单”分析涉及的关税税率说明。

  “三张清单”基于RCEP关税减让表进行分析,基础税率是2014年的关税税率。实际通关中,以成员国现行关税税率为准。


原文链接:http://swt.gxzf.gov.cn/zwgk/tzgg/t1179712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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