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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关于上海市蔬菜保供批发业务中转站(江桥)使用指引》的通知

时间:2022-04-23 作者:佚名来源: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上海市疫情防控生活物资保障企业:

    为切实做好疫情期间蔬菜保供工作,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切实做好货运物流保通保畅工作的通知》精神,本市在江桥批发市场设立了“上海市蔬菜保供批发业务中转站(江桥)”(以下简称“江桥中转站”),服务外省区市车辆至江桥批发市场交易,对外省区市入沪蔬菜运输车辆和人员全程落实闭环管理,确保生活物资运输通畅。现将江桥中转站使用指引提示如下:

    一、鼓励并支持全国各地蔬菜批发经营企业及经营户积极组织货源,通过江桥中转站转运至江桥批发市场交易,持续供应上海市场。

    二、来沪司乘人员要落实疫情防控要求,持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入沪后须按指定线路驾车直达江桥中转站(曹安公路1936号和北栅桥路199号内)。

    进上海:

    G2省界安亭—G2—G2江桥收费站—S20—S20曹安公路匝道出口;

    出上海:

    S20曹安公路匝道进口—S20—G2江桥收费站—G2—G2省界安亭。

    三、来沪司乘人员须按中转站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全程闭环管理,进入中转站后即车内休息。光明集团(蔬菜集团)组织卸货,与来沪司乘人员不接触,其他人员不得进入中转站区域。

    四、卸货后来沪司乘人员凭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24小时内抗原检测阴性证明,并携带上海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物资保障组(上海市商务委员会)出具的《离沪证明》立即驶离上海返回目的地,在返抵目的地24小时内向属地政府报备并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蔬菜集团联系人:

    王老师13816705199

    邬老师13816588906

    上海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物资保障组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代章)

    2022年4月18日


原文链接:http://sww.sh.gov.cn/gnmy/20220420/8d013d758956432fb13dadb7e001b5fc.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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