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 商业调研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纪通报 > 正文

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关于遴选招标代理机构的通知

时间:2022-04-09 作者:佚名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根据财政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号)相关规定,结合商务部门采购业务需求,我厅计划公开遴选10家招标代理机构承担我厅2022年度招标代理服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应聘代理机构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完善的政府采购内部监督管理制度;

  3.拥有不少于5名熟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具备编制采购文件和组织采购活动等相应能力的专职从业人员;

  4.具备独立办公场所和代理政府采购所需的办公条件;

  5.在自有场所组织评审工作的,应当具备必要的评审场地和录音录像等监控设备等设施;

  6.须为宁夏政府采购网代理机构备案名单中的企业。

  二、服务内容

  代理我厅政府采购项目的招标全过程工作,包括编制采购文件,组织开标,评标、定标,协调合同签订等。

  三、评审办法

  我厅采购监督工作小组根据商务领域项目特点、代理机构专业领域特长和代理业务能力条件,对报名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书面评审,择优选择综合得分前十位的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我厅2022年采购业务。

  四、报名需提供资料

  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上查询结果,查询结果为打印页截屏加盖单位公章;

  3.提供办公场所场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录音录像设备清单和布置情况;

  4.提供政府采购网代理机构备案查询页,截屏加盖单位公章;

  5.提供不少于5名宁夏政府采购网备案人员有效培训证件复印件并提供2021年10月份以来人员社保证明;

  6.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单位财务会计制度文件和服务承诺;

  7.提供2021年1月至今自治区财政厅无处罚的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

  各单位须对所提供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

  五、资料的递交

  请有意向的招标代理机构将以上资料一式三份(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邮寄送至银川市民族北街435号蓝泰广场A座1910室,文件袋上标注公司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投邮时间2022年4月12日截止,逾期投递的不予受理。

  

  联系人:王军霞   联系电话:5960710

  

  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

   2022年4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原文链接:http://dofcom.nx.gov.cn/xwzx_274/tzgg/202204/t20220406_3431193.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商业调研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金政国信资讯中心主办--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商业调研网  sydy.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7028685 监督电话:15010596982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联系邮箱:shangyezix@163.com 联系QQ:871104617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