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商务部令2020年第2号)、《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商办消费函﹝2020﹞289号)和《市商务局关于做好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津商市场﹝2020﹞14号)要求,针对天津新能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天津绿色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申请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重新认定,我局委托天津市商务发展促进中心组织专家进行评审,专家评审结果为“验收评审合格”,据此,天津市商务局拟通过天津新能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天津绿色再生资源有限公司资质认定,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4月8日至2022年4月15日。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反馈,并附相应佐证材料。
联系电话:022-58665572;传真:022-58665810
2022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