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区偏远乡村果蔬配送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切实提高偏远乡村果蔬配送工程专项资金扶持项目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计划组织第三方机构对我区5个地(市)的5个县偏远乡村果蔬配送工程开展绩效评价工作。根据《区商务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机关采购内部控制管理办法的通知》(藏商办发〔2021〕51号),厅采购办于2022年3月13日组织专班会议,对报名的企业进行比选评分,拟推荐排名第一名的河北省新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为预选供应商,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天。具体名单及评分如下:
第一名 河北省新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442分)
第二名 郑州安教电科数据科技有限公司(292分)
第三名 成都浩翼创想科技有限公司(267分)
如有意见请向自治区商务厅商服处反馈(电话:0891-68219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