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办法》、《关于外商投资信息报告有关事项的公告》(商务部公告2019年第62号),2021年度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年度报告工作于2022年1月1日启动。为做好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一)2021年12月31日前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内依法设立并登记注册的外商投资企业。
(二)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投资者以及定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的投资,参照执行。
(三)外国(地区)企业在广西壮族自治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外国(地区)企业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设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外商投资性公司、创业投资企业、以投资为主要业务的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投资设立的企业等,参照执行。
二、申报时间
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截至6月30日仍未报送年报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三、申报方式
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西)(网址:http://gx.gsxt.gov.cn)报送年度报告。相关数据信息将在商务、市场监管、外汇部门间实现共享。
四、申报内容
参见《关于外商投资信息报告有关事项的公告》(商务部公告2019年第62号)。
五、补报或更正
2022年6月30日前,年度报告存在错报、漏报的,外商投资企业应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西)(网址:http://gx.gsxt.gov.cn)进行补报或更正;
2022年7月1日起,年度报告存在未报、错报、漏报的,外商投资企业应向商务主管部门申请,并通过外商投资信息报告管理系统(网址:wzxxbg.mofcom.gov.cn)进行补报或更正。
请各市通知本地外商投资企业及时登录系统填报,如有问题请联系我厅外资处,联系人:谢淑慧,0771-2211858。
附件: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年度报告咨询电话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