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商务局、卫生健康委: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等七部门《关于开展医疗机构废弃物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20〕389号)有关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区医疗机构废弃物联合专项整治工作,根据各地商务主管部门推荐以及面向社会征集,我厅组织开展了医疗机构可回收物中输液瓶(袋)回收企业材料审核工作,并完成了有能力开展回收业务企业名单公示,对公示期间出现的异议进行了妥善处理。现公布第五批医疗机构可回收物中输液瓶(袋)回收企业名单(详见附件)。
各市商务、卫生健康等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督促回收企业严格按照标准的工作流程、技术规范要求,开展回收工作。对已获得公布的企业,凡是有违规行为并经相关部门核实情况属实的,将列入信用黑名单。
附件:第五批医疗机构可回收物中输液瓶(袋)回收企业公布名单
(联系人:杨庆廷,联系电话:0771-2211897)
附件
第五批医疗机构可回收物中输液瓶(袋)回收企业公布名单
序号 | 企业名称 | 处置类型 | 地址 | 联系人及电话 |
1 | 广西琰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在医疗过程中使用后未被污染的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 | 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陆川县珊罗镇平岭工业大道3#车间 | 谭丽妮13607754436 |
2 | 广西纳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在医疗过程中使用后未被污染的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 | 临桂区会仙镇工业集中区 | 缪小红13967026906 |
3 | 广西聚力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在医疗过程中使用后未被污染的玻璃输液瓶 | 来宾市河南工业园东片来武二级公路与兴业路交叉口西南侧 | 邓洋13321726966 |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