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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商务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公布第五批医疗机构可回收物中输液瓶(袋)回收企业名单的通知

时间:2022-02-24 作者:佚名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

  各市商务局、卫生健康委: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等七部门《关于开展医疗机构废弃物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20〕389号)有关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区医疗机构废弃物联合专项整治工作,根据各地商务主管部门推荐以及面向社会征集,我厅组织开展了医疗机构可回收物中输液瓶(袋)回收企业材料审核工作,并完成了有能力开展回收业务企业名单公示,对公示期间出现的异议进行了妥善处理。现公布第五批医疗机构可回收物中输液瓶(袋)回收企业名单(详见附件)。

  各市商务、卫生健康等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督促回收企业严格按照标准的工作流程、技术规范要求,开展回收工作。对已获得公布的企业,凡是有违规行为并经相关部门核实情况属实的,将列入信用黑名单。

  附件:第五批医疗机构可回收物中输液瓶(袋)回收企业公布名单

  (联系人:杨庆廷,联系电话:0771-2211897)

  附件

           第五批医疗机构可回收物中输液瓶(袋)回收企业公布名单

  序号

  企业名称

  处置类型

  地址

  联系人及电话

  1

  广西琰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在医疗过程中使用后未被污染的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

  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陆川县珊罗镇平岭工业大道3#车间

  谭丽妮13607754436

  2

  广西纳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在医疗过程中使用后未被污染的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

  临桂区会仙镇工业集中区

  缪小红13967026906

  3

  广西聚力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在医疗过程中使用后未被污染的玻璃输液瓶

  来宾市河南工业园东片来武二级公路与兴业路交叉口西南侧

  邓洋13321726966

  (此件主动公开)


原文链接:http://swt.gxzf.gov.cn/zwgk/tzgg/t1131364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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