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高质量完成规划编制工作,我厅决定对《四川省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与再利用产业培育规划(2022-2025年)》编制项目面向社会公开遴选编制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比选单位
四川省商务厅
二、项目名称
编制《四川省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与再利用产业培育规划(2022-2025年)》
三、项目内容
该项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四川省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与再利用产业发展现状[利用全国、四川省及其他省(市、区)相关数据资料,采取纵向、横向比较研究方法,客观梳理四川省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与再利用产业发展成效和特征、存在的问题及成因];
(二)2022-2025年四川省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与再利用产业发展面临的环境与形势;
(三)2022-2025年四川省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与再利用产业发展总体架构(含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基本原则等);
(四)2022-2025年四川省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与再利用产业发展的重点任务(工程)、实施路径与保障措施。
四、预算限额
编制经费控制在10万元(人民币)以内
五、项目进度要求
(一)2022年3月8日前,规划编制单位完成规划大纲,提交商务厅审核。
(二)2022年3月31日前,规划编制单位完成规划初稿,提交商务厅审核。
(三)2020年4月15日前,规划编制单位完成规划送审稿,提交商务厅评审和论证。
六、申请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二)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四川)”网站“联合奖惩”栏目“失信黑名单”;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三)熟悉了解报废机动车回收与再制造产业,并有类似研究成果。
七、时间安排
本公告有效期截止到2022年3月2日18:00(北京时间)。参选单位在截止时间前将比选报名表发送到zyzlyc2021@126.com。
联系人:刘浩斐
联系电话:028-83236337
八、比选评审
(一)商务厅组建评审小组;
(二)比选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评审小组根据参选单位相关内容综合评分,并召集全部参选单位当场宣布比选结果。
附件:比选报名表
四川省商务厅
2022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