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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宁夏交易团第131届广交会线下展展位需求预申报的通知

时间:2022-02-19 作者:佚名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

  

  各进出口企业:

  根据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关于第131届广交会线下展展位需求预申报事宜的通知”(会业字〔2022〕1号)要求,现将宁夏交易团线下展展位需求预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线下展概况

  (一)线下展拟举办一期,举办时间:2022年4月15日-19日,共5天。

  (二)题材范围与规模:继续按16大类商品范围组织企业参展,具体展区设置与展览规模根据展位预申报情况确定。继续设立乡村振兴特色产品展区。

  (三)组展模式:除品牌企业外,对其他企业不做强制性参展要求。品牌展位数量调整不与原有展位数量挂钩,一般性展位数量不与交易团基数挂钩,本届参展情况不与今后展位安排挂钩。

  (四)参展费用:出口展展位费标准拟在第130届广交会基础上适当降低,均价约为1.45万元,继续实行优地优价,免收脱贫地区企业展位费。具体费用标准另行通知。

  二、申报方式及注意事项

  (一)本次申报结果将作为本届广交会线下展展区规模与布局确定、展位安排的基础,请各企业根据本企业实际情况认真填报。

  (二)一般性展位需求在48个展区范围内申报(不包括新能源、宠物用品及乡村振兴特色产品展区)。展位安排根据大会分配的展位数量、类别,对进行展位预申报的企业综合安排。乡村振兴特色产品展区展位申报另行通知。

  (三)品牌展位不与原有展位数挂钩,但不得低于所在展区品牌展位数下限,如退出参展,大会将收回其原有展位,取消品牌企业资格。品牌企业展位需求将优先安排。

  (四)申报参加线下展的企业不局限于已获得线上参展资格的企业。

  (五)展位安排仅限本届有效,除疫情等不可抗力原因外,已缴纳的展位费不予退回。

  (六)请有意参加线下展的企业认真填写“第131届广交会线下展展位需求申报表”(见附件),加盖公章后于2月16日前传真或发送邮件至自治区商务厅贸易促进处,传真:0951-5044239,邮箱:1635701088@qq.com。

  联系人:

  商务厅贸易促进处 刘  慧 0951-5960716 17795100658

  宁夏进出口商会   吴昊楠 0951-8558905 13995389801

  

  

  附件:第131届广交会线下展展位需求申报表

  

  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

  2022年2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原文链接:http://dofcom.nx.gov.cn/xwzx_274/tzgg/202202/t20220214_332257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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