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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关于对外劳务合作风险处置备用金清退工作事》(商合电〔2021〕573号)及《对外劳务合作风险处置备用金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经对企业提交材料初审,我厅决定自12月30日起受理以下2家对外承包工程企业(单位)退还备用金的申请:
1.中车眉山车辆有限公司(历史名称:南车眉山车辆有限公司);
2.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现予公告,公告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四川省商务厅
2021年12月30日
(联系人:常绍毅;联系电话:028-83230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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