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格林美(天津)城市矿产循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通过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的公告
时间:2022-01-05 作者:佚名来源:天津市商务局
根据《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商务部令2020年第2号)、《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商办消费函﹝2020﹞289号)和《市商务局关于做好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津商市场﹝2020﹞14号)要求,格林美(天津)城市矿产循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申请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重新认定,经专家评审通过,并进行了公示,现准予通过资质认定。
特此公告。
天津市商务局
2021年12月30日
原文链接:http://shangwuju.tj.gov.cn/tjsswjzz/zwdt/gsgg/202112/t20211230_57664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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