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元市第一建筑有限责任公司申请退还备用金的公告
时间:2021-12-20 作者:佚名来源:四川省商务厅
按照《关于对外劳务合作风险处置备用金清退工作事》(商合电〔2021〕573号)及《对外劳务合作风险处置备用金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经对企业提交材料初审,我厅决定自12月17日起受理广元市第一建筑有限责任公司退还备用金的申请。
现予公告,公告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四川省商务厅
2021年12月17日
(联系人:常绍毅;联系电话:028-83230432)
原文链接:http://swt.sc.gov.cn/sccom/tzgg/2021/12/17/7445de3ab9a1439ca69f1ce2aaa4a10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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