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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的通知》(财办建〔2021〕37号)要求,省商务厅会同省财政厅,组织召开了河北省2021年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市级实施方案评审会。经专家评审,确定了河北省2021年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支持名单,现公示如下:
石家庄市、保定市、沧州市、秦皇岛市、承德市、衡水市、张家口市、邢台市、定州市。
公示时间:2021年12月16日至24日。如有意见请向省商务厅市场体系建设处反馈(电话:0311-87909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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