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政发〔2021〕10号)和《商务部关于印发<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商办函〔2021〕318号)有关精神,推进省商务厅有关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在全省范围内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并在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加大改革试点力度,我厅拟定了《陕西省商务厅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可通过电话、信件、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向我厅反馈。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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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陕西省商务厅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