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促进对外劳务合作行业健康发展,强化地方行业监管责任,引导企业合规运营,维护劳务人员合法权益,根据《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国务院2012年笫620号令),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我厅对《陕西省商务厅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陕西省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管理办法〉的通知》(陕商发〔2016〕23号)进行了修订完善,现公开征求意见,请于12月11日前书面修改意见回复我厅(国际经济合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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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陕西省商务厅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陕西省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管理办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陕西省商务厅
2021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