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数字服务出口基地、中医药服务出口基地提升公共服务能力评审资金分配情况的公示
时间:2021-11-28 作者:佚名来源:天津市商务局
根据《市商务局 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数字服务出口基地 中医药服务出口基地公共服务能力提升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津商服贸〔2021〕20号)相关要求,由天津市商务局的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现对评审结果及资金分配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21年11月26日至2021年12月2日止,公示期间如对项目申报受理情况有任何异议,可向市商务局反馈。
附件:公示名单
原文链接:http://shangwuju.tj.gov.cn/tjsswjzz/zwdt/gsgg/202111/t20211126_57347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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