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度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服务贸易创新发展项目评审情况的公示
时间:2021-11-26 作者:佚名来源:天津市商务局
根据《市商务局 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度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工作的通知》(津商服贸〔2021〕15号)相关要求,由天津市商务局的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现对评审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21年11月24日至2021年11月30日止,公示期间如对项目申报受理情况有任何异议,可向市商务局反馈。
附件:公示名单
原文链接:http://shangwuju.tj.gov.cn/tjsswjzz/zwdt/gsgg/202111/t20211124_57182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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