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消费的要求,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培育发展新型消费释放消费潜力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云政办发﹝2021﹞33号)和《商务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商务领域促消费重点工作的通知》(商消费函﹝2021﹞491号)等文件精神,云南省商务厅拟于近期开展汽车惠民促销活动,并引入第三方银行机构承接汽车促销活动补贴资金的管理和补贴兑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活动日期
拟从2021年11月活动方案印发之日起,至2022年3月底止。
二、资金管理
省商务厅拟投入一定量的补贴资金开展此次汽车惠民促销活动。在银行机构开设第三方专门账户对补贴资金进行专项管理,确保补贴资金的安全和专款专用。拟承接银行机构要具有搭建“互联网+金融+公证”平台的能力,实现兑付资金流转情况实时监管,为省商务厅、客户、消费者等各方提供在线查询服务、实现账务信息互享,有效防范项目运作的资金安全风险。介入公证处等公信机构对资金监管、流转全过程监督公正。
三、资金兑付
承接此次活动的银行机构要具有定制开发“汽车消费补贴管理平台”、“账户核算清算划转平台”的能力,为消费者提供“流程简短、申领便捷、使用简单”的补贴服务。要具有联动第三方数据校验的能力,确保车辆交易的真实性。
四、活动推广
承接此次活动的银行机构要具有定制开发“补贴推广直播平台”的能力,具有较强的活动策划推广能力和在省、市、县三级的推广渠道。
五、相关案例
承接此次活动的银行机构需提供具有承接类似活动的成功案例。
有意承接此次活动的驻滇银行机构,可根据此次汽车惠民促销活动方案总体安排,制定对应的工作方案,于2021年11月12日(星期五)上午12时前报省商务厅,愈期不予受理。省商务厅将根据各报名拟承接银行机构报送的工作方案进行比选,择优选择一家银行机构承接此次活动。
本公告日期为:2021年11月10日—12日。
具体详情可咨询云南省商务厅市场体系建设处,联系电话:0871—63119715,63210093。
特此公告。
云南省商务厅
2021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