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商务厅关于转发商务部
三个公告的通知
各设区市(区)、西咸新区、韩城市商务主管部门,相关外贸企业:
近期商务部印发了“三个公告”:《2022年食糖进口关税配额申请和分配细则和羊毛、毛条进口关税配额管理实施细则》(2021年第30号公告)、《2022年—2023年度钨、锑、白银出口国营贸易企业申报条件及申报程序》(2021年第32号公告)和《2022年化肥进口关税配额总量、分配原则及相关程序》(2021年第33号公告),现将以上公告转发给你们,请各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及时告知符合条件的企业做好有关申报工作,并于11月10日上午12:00前报省商务厅外贸处(电子版发送邮箱:705661985@qq.com)。
附件1:商务部2021年第30号公告
附件2:商务部2021年第32号公告
附件3:商务部2021年第33号公告
联系人:王智 029—63913909
陕西省商务厅
2021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