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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商务委关于开展首批“上海市直播电商基地” 评定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10-29 作者:佚名来源: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各区商务主管部门:

  根据《上海市推进直播电商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有关安排,为加快打造直播电商高地,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参与直播电商基地建设,市商务委将于近期认定一批主题鲜明、特色突出、示范性强的“上海市直播电商基地”,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评定方法

  (一)评定对象。评定范围为上海区域内营业的直播电商基地。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对照《行动计划》和《上海市级直播电商基地综合评价指标体系》,择优推荐3家直播电商基地参与评定。

  (二)评价内容。主要从直播电商基地的承载能力、服务能力、保障能力、示范能力、发展能力等,对直播电商基地发展进行全面评价。

  (三)评价方式。根据评价对象报送材料,由市商务委组织专家,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依据《指标体系》进行评定工作。

  二、进度安排

  (一)各区组织申报。各区商务主管部门认真组织符合条件的直播电商基地申报,填写申报表(附件2),并编制直播电商基地报告(参照附件3,报告总字数不少于5000字)。相关材料以区为单位统一报送,截至时间为2021年11月12日。

  (二)专家评审。市商务委电商处组织专家按照评价标准,对申报的直播基地进行评审。

  (三)结果反馈。市商务委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最终获评的“上海市直播电商基地”需每半年报告经营情况等。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开展“上海市直播电商基地”认定是落实《行动计划》的重要举措,各区要结合推进直播电商高质量发展工作,高度重视直播电商基地认定工作,要认真组织、严格审核,确保推荐的直播电商基地具有代表性和示范性。各区要根据《行动计划》要求,结合区域实际出台支持直播电商基地创新发展的举措。

  (二)高质量报送材料。各区商务主管部门要指导直播电商基地认真申报,编写报告,对推荐参评的基地所报送数据、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和把关,对漏项、缺项及不实信息数据,要及时提醒、立即纠正,严禁弄虚作假。

  (三)严格把握时间节点。各区商务主管部门要准确把握节奏,按时保质组织直播基地完成材料申报工作。

  (四)总结宣传经验。各区商务主管部门要对照《行动计划》所明确的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注意发现和认真总结直播电商基地创新发展先进经验。我委将通过组织新闻媒体报道、编制案例集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推广。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2021年10月28日

  

附件下载:

  1.评定指标体系.docx

  2.直播电商基地申报表.docx

  3.报告范例.docx


原文链接:http://sww.sh.gov.cn/zxxxgk/20211029/1a3e6e9e872046799bd8c69445bb11cc.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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