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商务局 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鼓励天津企业参加第二届进博会扩大成交支持政策>的通知》(津商产业〔2019〕24号)有关规定要求,我局开展了项目申报工作。在申报期内,全市共有14家企业递交了项目申报材料。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审核,最终认定8家企业符合资金支持标准,现将该项目受理情况及拟支持金额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21年10月20日至2021年10月24日。对公示项目有异议的单位及个人,可向市商务局书面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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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