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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21年绿色商场创建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9-04 作者:佚名来源:云南省商务厅

  各州市商务局:

  为大力发展绿色流通,倡导推广绿色消费,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绿色商场创建工作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21〕55号)和《云南省商务厅云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云南省绿色商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2020-2022年度)的通知》(云商发〔2020〕15号)等文件精神,现对做好2021年绿色商场创建工作通知如下。

  一、完善工作方案,加强创建管理

  各州市商务局要积极引导大型商业综合体、购物中心、商场超市等参加创建工作,进一步完善工作方案,规范创建流程,建立工作台账,明确工作重点及时间安排,确保完成年度创建目标。要进一步强化创建管理,通过组织培训和交流,指导商贸流通企业贯彻实施《绿色商场》(GB/T 38849-2020)国家标准,对照《绿色商场创建实施和评价细则》开展对标整改,完善和细化绿色商场创建举措,有序推进创建工作。 

  二、细化创建流程,确保取得实效
创建企业要认真对照国家标准、评价指标完善和细化绿色商场创建工作。按照《企业申报绿色商场资质材料清单》逐一准备材料,填写《绿色商场创建自评报告》完善台账,同时进行自查整改,并将材料逐级报送至所在县区商务主管部门(9月25日前)、州市商务局(10月10日前)进行审核。州市商务局完成材料审核、现场评审后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公示,于10月30日前将材料报送至省商务厅。审核通过的企业要在“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进入“绿色流通服务”登录并填报相关数据,各州市商务局要及时完成“绿色商场”申报系统审核工作(http://zszy.mofcom.gov.cn)。

  三、加强成效分析,做好总结宣传
各州市商务局要加强绿色发展成效分析,指导已认定的绿色商场创建单位按季度报送运营管理、节能减排、绿色宣传等方面情况。2021年度绿色商场创建工作总结请于11月5日前报省商务厅。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桥梁纽带作用,积极指导企业开展绿色商场创建工作,在标准宣贯、业务培训、行业交流等方面起到实际作用。要有效利用各种媒体渠道,加强典型案例宣传推广,引导消费者践行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理念。(附件请登录http://swt.yn.gov.cn/articles/29946网站自行下载)

  

  附件:

  1.绿色商场创建申请推荐表

  2.绿色商场创建自评报告

  3.绿色商场资质材料清单

  4.绿色商场评选自评分值表

  5.绿色商场评价统计汇总表

  6.绿色商场创建评价指标

  7.绿色商场厕所革命管理要求

  8.绿色商场综合能耗量标准要求

  9.绿色商场国家标准

  

  

   云南省商务厅

   2021年8月26日

  

  联系人:杨星辰 电话:0871-63148207

  邮箱:867672815@qq.com 

  

  

  


原文链接:http://swt.yn.gov.cn/articles/29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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