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商法规〔2021〕9号
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厅机关(四川自贸办)各处室、机关党委:
为充分展现全省商务系统在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法治宣传教育、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等方面的生动实践和良好风貌,现将四川省委依法治省办、重庆市普法办、四川省司法厅、重庆市司法局印发的《关于开展“追寻光辉足迹讲述法治故事”2021年川渝法治微视频微电影大赛的通知》(川司法发〔2021〕60号)转发你们,请各单位认真组织、积极开展法治微视频微电影大赛活动。各地参赛作品请市(州)商务部门负责审核汇总并于2021年9月15日前报送我厅(联系人:法规处胡彪;联系电话:028-83234920),厅机关(四川自贸办)各处室参赛作品请径报厅法规处。
特此通知。
四川省商务厅
2021年8月25日
四川省商务厅转发《关于开展“追寻光辉足迹 讲述法治故事”2021年川渝法治微视频微电影大赛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