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政府督查工作条例》和省政府工作部署,激励各市(县、区)和省级以上开发区干事创业、竞相发展,有效促进外贸外资稳定增长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省商务厅近期组织各市级政府报送2020年度促进外贸外资稳定增长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及拟推荐的激励名单。经组织评审和慎重研究,拟推荐省级督查激励名单公示如下:
一、西安市、咸阳市、铜川市、榆林市、汉中市。
二、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安国际港务区、西咸新区、咸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榆林经济技术开发区、汉中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三、碑林区、临潼区、金台区、兴平市、澄城县、宝塔区、汉台区、洛南县。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之日起5日内(2021年8月3日前)以书面方式实名反映情况。
联系人:曹工权 联系电话:029-63913903
陕西省商务厅
2021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