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各对外直接投资相关企业:
按照《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年报等相关内容工作的通知》(商办合函〔2021〕174号)等文件要求,为做好2020年度对外直接投统计年报工作,准确、完整反映我省境内投资主体对外直接投资情况,现全面组织开展统计年报报送工作。根据《统计法》《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制度》的规定,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范围
(一)2020年12月31日前设立,在境外企业中拥有或控制10%或以上股票、投票权或其他等价利益的各类公司型和非公司型,且未办理注销手续的境外企业(注:以《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发证日期为准)。
(二)为实施对外承包工程项目而在项目所在国设立一年以上(含1年)的办公室(包括分公司、经理部、项目部等)属于对外直接投资统计范畴,对外承包工程的企业需据实填报。
二、填报内容及路径
(一)对外直接投资年报共涉及8张报表,分别为境内投资者基本情况表FDIN1、境外企业基本情况表FDIN2、对外直接投资流量和存量情况表FDIN3、成员企业间的债务工具情况表FDIN4、境外企业返程投资情况表FDIN5、境外企业再投资情况表FDIN6、境外主要矿产资源情况FDIN7、主要国际产能合作领域情况表FDIN8。企业需根据实际情况填写(详见附件1)。
(二)填报路径:https://ecomp.mofcom.gov.cn,以账号密码或证书(即电子钥匙)的方式登录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进入“对外投资合作信息服务”应用,按照“统计类>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年报信息管理-新增”的路径,进行在线填报。暂未办理过账号注册,且符合填报要求的对外承包工程企业,可通过“对外投资合作信息服务系统”登录页面直接点击“申请”注册账号。
(三)为指导做好相关工作,商务部制作了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填报培训视频,请各相关企业登录商务部“走出去”公共服务平台http://fec.mofcom.gov.cn—统计数据栏目,点击“数据填报指南”,根据页面提示信息下载培训视频,观看学习。
三、填报要求
(一)请各设区市(区)商务主管部门根据《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制度》(商合函〔2019〕3号)的要求,做好辖区内相关企业的组织填报和数据审核等工作。请负责填报年报的企业人员秉持高度负责的态度进行精准填报,不得伪造、篡改统计资料。
(二)请各相关企业于2021年6月23日前完成2020年度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年报的网上填报工作。请各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对未按要求填报的企业进行指导和督促,于2021年6月30日前完成辖区企业年报的组织填报和网上审核工作,并于7月30日前将2020年度统计分析报告报送省商务厅。
(三)对于拒绝提供对外直接统计资料或经催报后仍未按时上报年报的境内投资主体,其行为将被纳入商务部不良信用记录,在网上公示,接受统计执法处罚,并无法享受政策支持。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境外企业基本情况表(FDIN2表)中涉及的境外公司财务报表数据为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数据情况;部分境外国家或地区企业的财务报表在年报填报截止之日仍未出具的,则以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数据为准。
(二)注意报表币种及货币单位,汇率折算以2020年底国家外汇局网站公布的各种货币对美元折算汇率为准。
(三)遗忘账号密码的企业,填写《系统账号密码重置申请》(见附件2),加盖企业公章,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扫描为JPG或PDF格式),发送至商务部电子商务中心服务邮箱fec@ec.com.cn,技术支持人员将在2个工作日内处理。如有疑问请拨打技术支持电话:010-67870108转1转4进行咨询。
(四)境内投资主体联系人及统计负责人如有变化或相关信息未填写完整,请及时在“对外投资合作信息服务”应用中,按照“对外直接投资>境内投资者管理-操作”的路径修改完善相关信息(包括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邮箱等)。
新冠肺炎疫情给我省对外投资企业带来了一定影响,各单位、各企业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年报填报工作,提升统计数据质量和工作水平,做好2020年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年报工作。
联系方式:
陕西省商务厅国际经济合作处:029-63913946、029-63913948
西安市商务局外经处:029-86786545
陕西对外投资与对外工程群QQ:146894436
陕西省对外投资合作群QQ:112312214
附件:1.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年报表说明
陕西省商务厅
2021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