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海洋强国”“交通强国”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打造更高水平的“海上漳州”,漳州海事局制定《服务漳州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支持保障工作方案》,拟定了15项工作任务,在新起点上助推漳州市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加快港口基础设施建设,推动集疏运体系提标
保障港航设施建设工程高效推进。落实“涉水工程全生命周期服务机制”和局领导挂钩服务省市重点涉水工程工作机制,助推中沙古雷石化二期项目填海造地等重点项目加速落地,服务打造全省经济新增长极。
加快建设漳州“海上高速”。做优漳州市沿海通航要素配置,加强港外锚地等海上交通功能区规划、推动海上航道优化,开展“东山湾水域商渔船分道通航研究”,推进东山湾防商渔船碰撞示范区建设。
提升海上交通组织能力。加强“多维感知”基础设施建设,深化智慧海事监管系统应用,建立完善船舶管控和快速响应机制,提升大型重点物资运输船舶候泊、防台、应急优先级。
二、服务现代临港产业集群,助力港产城深度融合发展
服务临港产业集群发展。开展专题调研,支持海上风电、渔旅融合项目等新兴业态发展,打造海上新业态安全发展示范区。深化实施码头(货主)高质量选船机制,推行“通新货、选好船”新型石化产品海运服务举措。
打造国际滨海旅游目的地。推动滨海旅游品质提升,加强海上休闲旅游船舶法规政策研究,健全完善休闲旅游船舶监管体系,支持海洋文化体验游、海岛度假休闲游、游艇游等旅游新业态发展,打造东山海上休闲旅游船舶监管示范区。
三、探索两岸融合发展新路,深化漳台海上融合发展
服务“对台运输综合通道”建设。服务对台运输综合通道建设,推动涉台新增作业点、对台码头和台轮修造厂开放运营,持续强化对台运输服务保障,打造“对台海事贴身顾问”,支持对台航运企业做大做强。
促进漳台人文交流互通互融。鼓励、帮扶、推动落实台胞来漳参加船员培训、考试和申请证书等惠台措施,用心用情做好“关帝文化”节等文化信俗活动水上客运安全监管,助力打造“两岸民间交流融合发展示范区”。
四、优化港口发展环境,构建海上安全治理新格局
提升海事综合服务水平。持续实施优化营商环境“两个清单”工作机制,完善行政审批“一网通办、一窗受理、一门办结、一站式服务”,推行“一件事一次办”便利性措施,提升海事政务服务整体效能。
构建海上安全治理新格局。加速推进水上交通安全和应急工作融入属地“大安全”“大应急”框架体系,加快建成“商渔共治”示范区、推动建立短临气象预警及叫应机制、建立涉客船舶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助力建设东山海上休闲旅游船舶监管示范区。
强化海上搜救应急能力保障。完善海上搜救应急组织、协调、指挥和保障体系,推进《漳州市海上搜救应急预案》修订,推动完善沿海县区应急预案;推动加强海上搜救基地、应急值守待命点、码头、避风锚地等基础设施建设。
推动海上船舶防污能力提升。推进《漳州市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应急能力建设规划》实施,加快推动古雷港区海上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基地和漳州船舶溢油应急设备库建设。
助推航运绿色转型。贯彻落实“碳达峰碳中和”战略部署,协助属地政府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鼓励清洁能源船舶到港作业,推进本船籍港船舶岸电设施配备使用、推动新能源在游艇领域运用。
强化海域生态保护。完善船载危货全链条安全监管体系,依托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电子联单制度,强化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跨部门联合监管,协同做好重点水域生态保护。
推进口岸通关便利化和扩大开放。积极融入口岸智慧化运作平台,研究口岸开放海事侧支持性政策,主动跟进服务漳州港口岸开放验收;推动港口安全有序扩容升级,指导帮扶将军澳作业区和诏安港区口岸对外开放。
推进高素质船员队伍建设。推动成立漳州市船员行业党委,加强船员队伍党建工作,积极推进“船员综合服务驿站”建设工作,构建“三站两中心”的船员服务综合体,建立船员权益保障协调中心,打造“一站式”职工服务阵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