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地”改革工作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有效举措,通过简化工业用地的供应流程,缩短企业用地审批时限,实现土地要素的快速供给,做到“交地即交证”“拿地即开工”。自2020年“标准地”改革工作启动以来,介休开发区重拳出击,有序推进改革成效显现。
妥善完成“标准地”事前评价工作
有效完成10项区域评价工作,区域评价完成后,对符合区域评价适用条件的入区建设项目,审批部门直接使用相关区域评价成果,项目不再进行单独评价。这些由政府买单统一提供的区域评价服务,在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的同时,也为“标准地”改革进一步夯实了基础。
积极搭建“标准地”事中事后监管体系
将“固定资产投资强度、容积率、能耗控制、环境标准、税收强度”等指标纳入合同管理,构建控制性指标体系;制定《“标准地”项目投资建设承诺书》,建立审批承诺制度;出台《“标准地”项目竣工和达产验收办法》和《“标准地”项目信用监管实施方案(试行)》,建立“标准地”监管服务体系。
介休开发区积极以“事先做评估、事前定标准、事中作承诺、事后强监管”的方式,对入区建设项目进行全生命周期管理,最大限度地降低了企业时间和资金成本,极大提高了土地供应效率,有效促进了工业项目的尽快落地生根。截至目前,介休开发区已为区内14家企业的14个项目供应“标准地”16宗,计1409.53亩,出让价款39459.24万元。
接下来,介休开发区将继续深化“标准地”改革,积极出台区域评价成果运用方案,绘制开发区土地资源“数字地图”,进一步改进和完善“标准地”出让模式,在项目建设、运营全过程中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切实打好“承诺制+标准地+全代办”服务组合拳,发挥三项改革集成效应,进一步推动要素资源市场化配置,促进营商环境优化,助力开发区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