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开展“标准地”改革,能够有效降低工业企业成本,不断提高土地资源要素配置效率,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标准地”改革以来,临汾经济开发区认真贯彻和落实省、市文件精神,不断推进标准地改革工作,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出台配套文件及政策。2020年4月3日,开发区管委会出台《临汾开发区推进“标准地”改革实施方案》,说明了标准地改革的意义目标、标准地出让程序、改革的方法步骤和责任分工,并成立了标准地改革工作专班。
2022年7月14日开发区管委会出台《临汾经济开发区加快推进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标准地+全代办”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临开管发〔2022〕41号)文件。明确标准地改革的目标,细化“标准地”出让的流程、标准和监管机制,明确了行业适用的具体控制指标,成立了由相关部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推进工作。
加强标准地储备。2020年至2024年,临汾开发区甘亭工业园区储备标准地1935.08亩,包括2020年第一批次增减挂钩建设用地项目184.72亩、临汾经济开发区2021年第一批次建设用地62.63亩、临汾经济开发区2021年第三批次建设用地198.95亩、临汾经济开发区2022年第四批次建设用地483.71亩、临汾经济开发区2022年第三批次建设用地339.07亩、开发区扩区前由洪洞县报批666亩(其中锦江物流园100亩,龙信大物流100亩,原江苏鸿典项目150亩,原红番茄项目316亩)。
理顺标准地出让程序,强化标准地要素保障。前置审批与区域评估:在标准地出让前,一次性组织完成区域项目区域评估,根据省、市《关于推进“标准地”改革的实施意见》及《临汾经济开发区推进“标准地”改革实施方案》文件要求,临汾经济开发区组织专业队伍积极有序推进“标准地”的前期区域评价工作,现已完成区域节能评价、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评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区域环境影响评价、文物保护评估、区域气候可行性论证、区域地震评价、洪水影响评价等八项区域评价工作。避免分宗评价,最大化提高工作效率。政府承担区域评估费用,并将评估成果免费共享使用,降低了企业投资成本,提高了办事效率。
2020年以来,临汾经济开发区区总计出让标准地14宗,出让面积1413.03亩。其中,2020年出让1宗,出让面积72.62亩;2021年出让4宗,出让面积282.62亩;2022年出让2宗,出让面积172.37亩;2023年出让4宗,出让面积406.08亩;2024年出让3宗,出让面积479.33亩。按要求完成每年的标准地出让任务,强化了标准地的要素保障。
通过近几年的实践,在打造“标准地”上,也摸索了解决项目用地困难的一些举措,不是一味的收储报批新增建设用地,而是采取多种办法解决用地指标紧张和用地成本过高的问题,一是对签约项目提前谋划,科学评测,切实高效用好新增建设用地。对前期规划用地面积较大的企业,采取分期分批供地的原则,切实保障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比如华翔南门的170亩地,是企业在主板上市后,在企业内部原宗地挖潜后,认为确实不能扩大生产规模而提出的用地需求。二是盘活“僵尸企业”闲置土地,提高用地效率。临汾经济开发区们盘活两宗低效用地土地,合计438.64亩,节省了指示。新入驻企业通过政府平台公司从二级市场直接交易的办法迅速拿地,在短时间内以“标准地”的各项指标开工建设。这样,既解决了项目用地问题,又不占用新增指标,更重要的是解决了原企业的债务风险,缩短了审批时间。三是对低效用地企业,采取政府招商、企业自身招商的办法,延伸产业链条,新入驻企业直接在原低效用地厂址建设,这样,既保证项目快速落地,又解决了低效利用土地问题,更重要的是解决了原企业的运营成本。
项目手续办理是影响项目落地的重要因素,自临汾经济开发区推行“承诺制+标准地+全代办 ”改革以来,始终以“拿地即开工”为目标,全面梳理项目前期手续办理流程,简化手续办理过程,创新创优服务方式,降低项目落地门槛,实实在在提高了企业获得感。
下一步,临汾经济开发区将进一步加强部门协同联动,更好发挥改革合力,加快标准地储备速度,为下一年标准地的出让、项目落地,优化区域营商环境,和区内企业发展提供高效的土地要素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