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保税物流中心(B 型)自2020年建成以来,内江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申报工作,相关市级部门全力以赴、通力协作,特别是去年以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多次带队赴省进京,向国家相关部委和成都海关、商务厅、省口岸物流办等省级部门(单位)汇报争取。2024 年6月25日,海关总署、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外汇局印发了《关于准予设立内江保税物流中心(B 型)的函》(署贸函〔2024〕162 号),同意设立内江保税物流中心(B 型),标志着内江在构建内陆开放新高地、加快建设区域物流枢纽、助推外向型经济高质量发展方面迈上了新台阶。
下一步,我们将会同内江海关、市商务局、市税务局、外汇管理局内江市分局、内江国际物流港和内江蓉欧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积极与成都海关等省级部门高效对接,按照《保税物流中心基础和监管设施验收标准》相关要求,全力做好保税物流中心(B型)封关验收工作,确保早日实现高质量运营,着力打造西部地区国际贸易输入地和分拨地、出口货物集结地和始发地,加快建设服务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立足西部、面向东盟的区域物流枢纽,助力全省加快构筑向西开放战略高地和参与国际竞争新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