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精神,认真落实《江西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要求,近日,江西省商务厅、江西省财政厅制定印发了《江西省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资金支持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统筹中央服务业资金等支持全省各地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
方案明确,全省参与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的88个县(市、区)纳入此次支持范围,资金将重点围绕完善县域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中转设施、拓展乡镇商贸中心等商业网点收旧服务能力、提升废旧家电回收企业再生资源回收运力等三个方面给予重点支持。
下一步,各地将按照方案要求,加快再生资源领域项目储备和项目建设,全力构建便民利民的城乡生活类报废产品回收网络体系,培育一批资源回收龙头企业,推广一批资源回收典型经验模式,不断提升我省再生资源规范化回收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