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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调研福建自贸试验区试点对接国际高标准推进制度型开放措施实施周年情况

发布时间:2024-06-21来源: 福建省商务厅作者:佚名

  

  为做好国务院《关于在有条件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试点对接国际高标准推进制度型开放的若干措施》(国发〔2023〕9号,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实施周年总结评估工作,6月16日至18日,商务部自贸区港司马成芳副司长率商务部、生态环境部、海关总署、商务部研究院等单位同志到福建自贸试验区开展联合调研。

  17日上午,刘德培副厅长在省商务厅主持召开座谈会,汇报了福建自贸试验区《若干措施》实施周年情况。调研组还听取了福州海关、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省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省人社厅、省生态环境厅各自领域试点实施情况汇报。马成芳副司长充分肯定了福建自贸试验区试点工作取得的积极进展,强调了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并对下阶段工作作了指导。

  

  对接国际高标准推进制度型开放试点周年评估调研座谈会

  

  

  结合试点措施实施亮点和成效,调研组先后实地调研了福州市市场监管局、飞毛腿(福建)电子有限公司、福建省东南电化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太古飞机工程有限公司、厦门国际酒类交易平台、厦门国际航运科创中心和海丝中央法务区自贸先行区,逐一对照相关试点措施,现场了解试点措施在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便利企业通关、鼓励企业遵循环保社会责任、便利商务人员入境、营造优良营商环境等方面给企业带来的“红利”,听取了企业意见建议。

  

  

  调研网络餐饮e监管(治理)工作模式

  

  

  调研国际酒类交易平台

  

  目前,在福建自贸试验区试点的33项试点措施,已实施31项,正在推进2项。其中:再制造产品进口试点方案已于6月4日获商务部批准,正在抓紧组织实施,争取尽快落地。

  

  


原文链接:https://swt.fujian.gov.cn/xxgk/swdt/zwdt/202406/t20240621_647202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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