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商务厅于2023年8月3日下发《山西省商务厅关于遏制“天价”月饼的通知》,坚决遏制“天价”月饼,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推动月饼消费回归传统文化本源,形成简约节俭,反对浪费的良好社会风尚,营造良好市场消费环境,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
一、要坚决贯彻2022年6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信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遏制“天价”月饼、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公告》(2022年第5号),商场、超市、酒店、餐厅、电子商务平台等市场主体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标准。
二、鼓励经营月饼的商场、超市等市场主体销售物美价廉的盒装月饼,包装做到简约绿色,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包装及餐具。经营者要妥善保存销售单价超过500元的盒装月饼交易信息,保存时限不低于2年。
三、要督促发行月饼券、卡等提货卡券的企业严格按照《单用途商业预付款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开展单用途预付卡经营活动。会同相关部门,及时纠正企业违规发卡行为,对严重违规企业予以媒体曝光。指导电子商务平台对平台内发行月饼券、卡等提货卡券的企业加强管理。
四、省零售商、饭店业等相关行业协会要积极推动行业自律,主动发布相关倡议,组织宣传活动,引导企业自觉按《公告》要求依法经营。引导骨干流通企业依法经营、合理定价,带头生产销售物美价廉的月饼,减少过度包装。
五、各地要对辖区内重点商场、超市、餐饮企业、酒店、电商平台等进行现场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