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赣江新区商务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帮助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扩大我省特色优势产品出口,现就参加“2023年欧洲(迪拜)国际食品材料展览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展览会名称
2023年欧洲(迪拜)国际食品材料展览会(FreeFromFood Dubai 2023)
二、展览会时间
2023年9月19-20日
三、展览会地点
阿联酋迪拜
四、展会介绍
2023欧洲(迪拜)国际食品材料展览会是中东地区快速消费品食品行业的配对活动和商业峰会,涵盖健康、饮食、素食、有机和Free From Food等细分类别。
欧洲(迪拜)国际食品材料展览会是中东食品行业的高端配对活动和商业峰会,为渴望与海湾阿拉伯国家合作委员会所辖地区、以及约旦、伊拉克、伊朗、埃及等国的食品分销商和批发贸易商建立新的业务联系的买家和供应商提供服务。
五、展品范围
无谷蛋白食品、素食、无脂肪食品、无蛋食品、无乳糖食品、无坚果食品、有机食品、无乳制品食品、无大豆食品、无糖食品、无酵母食品、无盐食品、无添加剂食品、无小麦食品、无转基因食品、无防腐剂食品、功能食品、维生素食品、运动能量棒、运动营养、食品营养、Omega-3、食品补充剂、益生菌、蛋白质、刺激身体功能食品、认知性能增强剂、运动蛋白、碳水化合物奶昔、等渗速溶、减肥食品解决方案等等。
六、其他事项
1.省商务厅通过发布征集通知、组成评审小组评比、公示等程序,择优确定此境外展会服务商——北京数字汇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有关参展具体事宜,请有意向参展的企业直接与展会合作方对接联系。
2.请各地高度重视,积极组织有意向的企业报名参展。请报名参展的企业填写《参展申请表》(见附件,申请表需加盖单位公章),于8月31日前将申请表扫描件分别报所在设区市、赣江新区商务主管部门和展会服务商。地方商务主管部门收集汇总本地参展企业名单后及时反馈省商务厅(对外贸易管理处)。对符合条件的参展企业,省商务厅拟按2023年省外经贸发展扶持政策给予支持。
3.此前发布的通知内容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省商务厅
联系人:赵丽华电话:0791-86246255
展会合作方
联系人:陈唐电话:15868898118
邮箱:chentang@wejoin.com
附 件:参展申请表
江西省商务厅
2023年5月5日
附件
参展申请表
展览名称 | 2023年欧洲(迪拜)国际食品材料展览会 | |||||||||
展出日期 | 2023年9月19-20日 | |||||||||
申请情况 | 标准展位数: 个;出展人数: 人 | |||||||||
参展单位名称 | 中文: | |||||||||
英文: | ||||||||||
参展单位地址 | 中文: | |||||||||
英文: | ||||||||||
联系办法 | 联系人 | E - mail | 邮编 | |||||||
手机 | 电话 | 传真 | ||||||||
参展产品 | (中文) | |||||||||
(英文) | ||||||||||
海关编码 | 进出口代码 | |||||||||
上年度出口额 | ||||||||||
参展条款: 1、在双方充分了解展会信息基础上,组团单位与参展企业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签订此参展申请表; 2、以上表格内容将作为申报批文及出展楣板文字、宣传资料用,请认真填写; 3、参展企业必须遵守展会的有关规定,如不得提早撤展、筹撤展时不得乱扔废物或样品、展览期间不得零售样品、不得损坏展览有关设施和聚众闹事等,如因违规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参展企业得接受相应的处罚; 4、组团单位严禁有知识产权问题的产品参展,企业携带侵权产品参展而引起的法律纠纷与组团单位无关; 5、为了保证顺利参展,参展企业务必按组团单位的“筹展日程安排”办好护照、展品运输、行程确定、摊位配备等工作;在境外,自觉遵守国家外事纪律、展团纪律和安排; 6、有关参展费用问题请详见组团单位《收费标准》,如有不明之处请于申请参展之前向组团单位了解清楚。参展企业必须按时、按标准交纳各种费用,以保证参展工作的顺利进行。如参展企业未按时交齐所有款项,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参展处理,组团单位保留处理摊位的权力,已交款恕不退还。如因展会场地安排等原因未能提供摊位给企业,组团单位将如数返还企业所交费用; 7、企业参展面积经确认后未经组团单位同意不能退减。筹展工作开展后,参展企业因自身原因而中途退展,须承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组团单位保留处理摊位的权力; 8、参展企业若按组团单位通知时间送签证而所有人员被拒签不能参展的,组团单位将本着减少参展企业损失的原则妥善处理,但已发生而不能取消的费用由企业承担。若参展单位延迟送签或由于自身原因而不能如期参展,参展企业必须承担所发生的费用。组团单位保留处理摊位的权力; 9、组团单位根据展会提供面积情况保留对申请面积作调整的权力; 10、在参展企业遵守《运输指南》有关规定的情况下,组团单位有责任保证展品运输的安全、准时。对于展品联运过程中丢失的展品,组团单位将按照运输代理的有关规定来处理;但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如自然灾害、罢工、战争等)引起的样品延误、丢失,组团单位免除此责任。组团单位有权拒运超时集中、包装不良或来路不明的样品; 11、有关筹展要求详见《参展商服务手册》; 12、以上条款作为组团单位与参展单位之间达成的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此表传真件与原件具有同等效力。 |
参展单位:(盖章) 组团单位:(盖章)
负责人: 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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