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池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区是由省政府批准设立的,2020年建区以来,积极创新探索绿色发展模式,持续深入推进区域全面低碳化。作为忻州市首批申报的绿色低碳示范区,神池示范区始终秉承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理念,注重生产与生态的协调发展,努力走出一条发展与生态相融、低碳与经济双赢的新路径。
2022年,根据《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山西省商务厅<关于开展“十四五”绿色低碳循环示范示范区建设工作的通知>(晋发改资环发〔2022〕181号)》文件精神,神池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区管理委员会积极响应,第一时间组织人员编写《“十四五”绿色低碳循环示范园区建设实施方案》。目前,通过省发改委组织的创建绿色低碳循环示范园区调研活动以及试点认定评估会议,示范区管委会进一步为“全力打造全域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示范区”进行了详尽的部署与分工。
创建绿色低碳示范园区,主要做法有:
(一)大力推动节能降碳
引导示范区重点企业开展节能降碳改造,推广示范区能源梯级利用等节能低碳技术应用,推动企业产品结构、生产工艺、技术装备优化升级,推进能源梯级利用。积极推动示范区屋顶光伏开发利用,鼓励示范区建设分布式能源中心,提高可再生能源利用比例。开展清洁能源替代改造,提高清洁能源消费占比。
建设屋顶光伏发电项目,积极引进风力发电、太阳能光伏发电等新能源项目,推广使用无污染绿色能源,进一步降低示范区能耗,鼓励示范区公用汽车采用新能源汽车,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15%;推进示范区内建筑物进行绿色认证,不断提高示范区内建筑物绿色认证比重;提高示范区绿色电力消费量比重,示范区绿色电力消费量占总电耗的比重不低于30%。
推广采用高效节电照明产品,鼓励太阳能与建筑一体化应用,在示范区内推广使用太阳能、LED路灯系统、新型节能节水材料等;新建住宅和公共建筑必须严格实施达到或超过节能65%的设计标准,对现有不符合建筑节能标准的建筑实施节能改造。
通过降低燃油机动车辆、鼓励绿色出行、降低工业企业生产总能耗、增加示范区绿色电力消费量比重等方面,不断降低示范区二氧化碳排放量,至实施期末,示范区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降低0.2t/万元以上,累计完成温室气体盘查企业比例不低30%。
(二)推进资源高效利用
示范区重点企业全面推行清洁生产,促进原材料和废弃物源头减量。加强资源深度加工、伴生产品加工利用、副产物综合利用,推动产业废弃物回收及资源化利用。推进工业废水废气废液废渣资源化利用。加强水资源高效利用、循环利用,推进中水回用和废水资源化利用。
积极推动企业进行清洁生产审核,使入园的企业清洁生产水平基本达到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龙头企业达国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降低用水量水平,示范区单位生产总值用水量降低5%以上。
鼓励农副产品精深加工企业入驻示范区,延伸现有产业链;实施一批农业固废综合利用项目,包括畜禽粪便制有机肥、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秸秆制造容器等,推动农业产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示范区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提高到30%以上;对入园企业项目提出工业废水回用率等限制性指标要求,提高工业废水资源化利用率,工业用水重复率增加50%以上。
(三)加强污染集中治理
加强废水、废气、废渣等污染物集中治理设施建设及升级改造,实行污染治理的专业化集中化和产业化。强化示范区的环境综合管理,构建示范区、企业和产品等不同层次的环境治理和管理体系,最大限度地降低污染物排放。示范区单位生产总值颗粒物排放量降低10%以上,示范区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硫排放量降低20%以上,示范区单位生产总值氮氧化物排放量降低3%以上,示范区单位生产总值废水量降低60%以上。
完善示范区污水处理厂入水和出水水质自动监测系统和环境管理体系,确保收水水质不对污水处理厂处理效果造成影响,出水稳定达回用水水质要求;探索农业产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处置途径,不断提高农业产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效率和综合利用率;推动示范区集中式危险废物暂存设施按照规范和管理要求建设,提升示范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切实降低环境风险。
计划到2025年底,建设成省级绿色低碳循环示范区,实现示范区能源、水、土地等资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二氧化碳、固体废物、废水、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量稳步降低,示范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水平显著提升,逐渐形成促进示范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