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购买服务相关要求以及我厅相关规定,现对2023年3月5日-3月12日省商务厅赴阿拉伯联合酋长国、科威特开展经贸洽谈活动出访行程服务进行公开询价。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服务名称:商务厅赴阿拉伯联合酋长国、科威特开展经贸洽谈活动出访行程服务
二、服务内容:团组从离境到入境期间的在国外的所有行程安排,包括协调拜访境外机构(企业)、在境外组织开展宣传对接活动等。
三、预算金额:10万元
四、服务机构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服务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三)服务商须具有承办过类似团组出访活动的经历。
五、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报价文件必须为匿名,将相关资料报送省商务厅廊洽会工作专班。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2日17时整,逾时送达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当场核验: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等相关证明文件。
六、付款方式:采用服务商垫付方式。服务商先行垫付本次费用,出访行程结束后30日内,省商务厅向服务商支付服务款项。若行程变化导致活动取消或延期,服务事项据实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