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商务局、淄博市财政局于2022年9月30日发布《关于支持全市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措施》以8项举措加大电商企业融资服务。其中,通过创新融资支持方式为电商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单户贷款额度为10万元至1000万元。
以下为《若干措施》八大要点:
1、创新融资支持方式。落实“齐鲁电商贷”业务,通过政府提供电商大数据、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担保、银行发放贷款的方式,为电商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单户贷款额度为10万元至1000万元。
2、实施网络零售倍增计划。加强对各区县激励引导,发挥张店区、淄川区的龙头带动作用,挖掘各区县电商赋能新消费潜力,推动各区县网络零售规模快速增长。打造电商村、电商镇,以行政村为单元,年度网络零售额达到1000万元以上,村内活跃网店数量达到20家以上,认定为电商村。
3、培育电商龙头企业。加大对电商龙头企业的支持力度。对当年实现实物商品网络零售额3000万元(含)以上的企业,每实现1万元,市财政最高给予5元流量补贴,每家企业最高补贴10万元,全市补贴总额不超过500万元。
4、壮大网上店铺规模。深化与重点电商平台合作,优化审核流程,提高开店效率。着力发展农村电商、电商新业态新模式,吸引有一定专业技能的群体借助电商自主创业,不断发展壮大网商队伍。对新注册店铺,注册当年实现纳统并且网络零售额5000万元(含)以上的企业,市财政给予不超过20万元奖励;实现纳统网络零售额3000万元(含)以上,市财政给予不超过10万元奖励。
5、提升完善电商产业园区生态。引导各区县,通过盘活闲散厂区、利用现有楼宇等,建设一批生态完善的电商产业园区。
6、推动直播电商快速发展。对通过自播方式销售产品,政策期内,年度纳统直播网络零售额首次达到5000万元、3000万元、2000万元,在库存续期满1年以上且成长良好,分别给予不超过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励。
7、营造电子商务发展氛围。鼓励举办具有全国或全省影响力的直播电商论坛、大赛等活动,按照一事一议原则,对承办主体给予适当补助扶持。
8、提升快递物流支撑能力。推动中央企业、省属国有企业、地方龙头企业联合快递物流企业、商贸流通企业,参与建设县域快递物流配送中心和快递物流信息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