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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促进商贸消费提质扩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西省培育建设消费中心城市实施意见的通知

时间:2022-12-11 作者:佚名来源:江西省商务厅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赣江新区管委会,省促进商贸消费提质扩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扩大内需、促进消费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消费中心城市的工作要求,培育建设一批具有较强影响力、集聚力和辐射力的消费中心城市和消费目的地,助推全省商贸消费提质扩容和经济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省促进商贸消费提质扩容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了《江西省培育建设消费中心城市实施意见》并报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江西省促进商贸消费提质扩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江西省培育建设消费中心城市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扩大内需、促进消费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消费中心城市的工作要求,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以新业态新模式引领新型消费加快发展的意见》《商务部等14部门关于培育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的指导意见》《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促进商贸消费提质扩容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培育建设一批具有较强影响力、集聚力和辐射力的消费中心城市和消费目的地,助推全省经济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扩大内需为战略基点,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打造消费中心城市和消费目的地为统领,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充分发挥消费对经济循环的牵引带动作用,着力提升消费供给水平,抢抓新型消费风口,集聚优质消费资源,充分释放消费潜力,吸引外地消费,促进消费提质扩容,加快促进形成强大消费市场,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为携手书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江西的精彩华章作出更大贡献。

  (二)基本原则

  ——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培育建设工作由省商务厅统筹部署,实施主体为设区市人民政府。强化政府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加强顶层设计,完善配套政策,遵循市场机制和现代城市流通发展规律,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以及财政扶持资金的杠杆效应,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增强城市发展内生动力。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培育建设。

  ——优化环境,提升产业。立足城市现有商业基础,加强城市消费硬环境建设,打造一批具有标志性的沉浸式消费体验新场景,推进一批消费类重大项目建设,提升流通设施水平。优化城市消费软环境,美化市容市貌,提升人居环境,营造良好消费诚信体系,打造区域性营商环境标杆城市。将消费提质扩容与产业转型升级有机结合起来,持续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加快发展新兴产业,培育壮大特色产业。

  ——补齐短板,突出特色。深入剖析消费中心城市和消费目的地培育建设过程中存在的制约因素和不足之处,破除制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补齐在理念、规划、供给、设施、服务等方面的短板弱项。充分借鉴学习国际国内先进经验,高标准对标对表,注重创新引领,因地制宜发挥城市资源禀赋优势,强化各自特色优势,切实增强城市竞争力和吸引力,提升城市美誉度和市民获得感。 二、发展目标

  按照“1+4+6”的空间布局,以规划引导、市场驱动、标准对接、制度创新为着力点,全省培育建设多层级的消费中心城市,支持南昌建设全国性消费中心城市,支持赣州、九江、上饶、宜春建设区域性消费中心城市,支持景德镇、萍乡、新余、鹰潭、吉安、抚州立足自身优势打造各具特色、充满活力的消费目的地,赋予城市新功能定位,让环境更优美、商业更繁华、业态更丰富、城市更智慧、消费者更满意,让消费中心城市成为促进消费提质扩容和稳定经济增长的有力载体。

  力争通过3年(2022—2024年)的培育建设,各消费中心城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人均社会消费品零售额以及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稳步提升,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重显著提高,消费规模、结构和贡献取得明显突破;重点商圈、特色街区和商业中心逐步成熟壮大,消费新业态、新模式和新场景得到广泛运用和普及,网红打卡地不断增加,消费设施建设取得明显突破;国际、国内知名品牌不断引聚,老字号品牌数量不断增长,赣菜品牌不断唱响,夜经济持续繁荣活跃,具有国际国内影响力的活动与赛事数量逐年提升,优质消费供给和服务得到有效聚集;城市营商环境、交通通达、网络服务、消费支付、投诉解决等消费环境有效改善,消费便利程度不断提升。

  三、重点任务

  (一)建设知名商圈。立足城市布局和商业特色,借鉴国际国内先进经验,融合地方特色元素,从优化业态结构,促进品牌集聚,完善配套设施,改善消费环境等方面,持续推进各类商圈提档升级,因地制宜打造一批具有较强影响力的标志性商圈。结合高质量改造提升商业街区工作,围绕品牌、载体、场景等方面,打造一批集历史风貌、品牌购物、文化创意、特色美食、休闲娱乐和交互体验于一体又满足消费需求、带动区域发展、展示城市形象的示范商业街区,并以此为基础不断完善城市核心商圈和区县商圈,形成多层次城市商圈发展格局。

  (二)集聚消费资源。大力发展区域首店、行业首牌、品牌首秀、新品首发等“四首”经济,吸引一批国内外知名品牌在我省设立品牌首店、旗舰店或体验店,形成知名品牌集聚效应。深入实施“赣出精品”建设工程,加强“江西绿色生态”品牌建设,支持鼓励江西本土企业培育发展自主品牌,充分挖掘深厚的历史文化内涵和时代价值,创新提升江西老字号品牌。多渠道扩大特色优质商品和服务进口。大力打造赣菜品牌,培育打造一批赣菜名品、名店、名街、名节、名厨,丰富餐饮市场供给。大力培育发展健康、养老、托育、家政、教育、文化、体育、旅游等服务业,引进中介经纪、培训咨询、法律服务等国内外知名服务机构,丰富服务消费供给。

  (三)培育时尚业态。通过人工智能、5G、互联网、大数据、区块链等数字化技术运用,大力促进传统流通企业加快转型升级,调整优化经营结构,积极拓展消费空间,提升时尚消费层级,打造沉浸式、体验式、互动式消费新场景和新模式。通过线上线下互动、商旅文体融合,大力发展直播电商、社交电商、智慧商店、智慧驿站、互联网医疗、在线教育培训、数字智慧文旅、智能体育娱乐等消费时尚新业态,培育壮大定制、体验、智能、时尚等新型消费,培育打造一批具有影响力和带动力的网红店、网红品牌和网红达人,带动年轻群体消费,丰富和拓展时尚多元业态。

  (四)繁荣夜间经济。围绕丰富夜味、夜购、夜娱、夜展、夜秀、夜宿、夜读、夜健等夜间消费供给,因地制宜差异化打造一批布局合理、功能完善、业态多元和管理规范的省级高品质夜间经济街区和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充分利用城市各类特色空间和空闲地段,支持打造一批地标性的夜间消费场所。依托江西特色美食小吃,打造一批本土“网红美食”打卡地。鼓励大型购物中心、商业街区、便利店等延长营业时间,推动建设24小时便利店、无人超市等便民消费业态,开展各类夜间经济主题活动,推出夜间消费专属折扣,满足多元化夜间消费需求。

  (五)大力促销展销。围绕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十一”等节假日和汽车、家电等重点消费领域,广泛举办“迎春消费季”“金秋消费季”等重点促消费活动,鼓励各地举办节庆、店庆、网购节、年货节、直播节、汽车节、家装节、旅游节、电影节、音乐节、美食节、采摘节等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主题购物节会,以节兴市、以节兴商、以节聚势,持续营造应季消费热潮,鼓励有条件的市、县(区)发放消费券,构建省市县联动、政银企携手、线上线下融合的消费促进新格局。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广泛举办或积极参加各种消费类展示展销活动,支持江西企业拓展省外市场,延伸江西产品产业链,壮大江西特色产业,提升江西产品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六)优化消费环境。构建完善高效便捷的立体交通体系,优化机场、高铁站、汽车客运站等交通枢纽与商圈、商业街区、标志性景点等消费载体的交通对接,促进大型商业设施、大型体育场馆、文化场所、旅游景点等与市政交通的互联互通。重点围绕商圈、商业街区、商业综合体、一刻钟便民生活圈、批发市场等商贸载体,优化城市商业布局,构建布局合理、功能完备、业态先进、错位发展的新型商业体系。加强消费环境综合治理,美化城市自然环境,做优城市人文环境,优化市场信用环境,提升政务服务水平,破除消费市场壁垒障碍,打造宜商宜居环境。

  

  四、工作要求

  (一)编制总体规划。南昌市要对标全国5个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培育建设经验,结合省会城市发展定位和发展实际,顺应消费发展新趋势,突出“全国性”“消费”“中心”等核心要素,高标准编制建设全国性消费中心城市总体规划;赣州、九江、上饶、宜春要突出“区域性”“消费”“中心”等核心要素,因地制宜编制区域性消费中心城市总体规划,明确培育建设定位、重点工作任务和目标;其他设区市可根据实际情况自选编制消费目的地建设总体规划。总体规划要在2023年3月底前完成并报省商务厅备案。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设区市人民政府是消费中心城市和消费目的地培育建设的责任主体,负责消费中心城市和消费目的地培育建设具体实施工作。各设区市要充分认识培育建设消费中心城市和消费目的地的重要意义,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领导任组长的培育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多部门参与的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强化统筹协调,细化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形成组织有力、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三)完善配套措施。各设区市要结合本市实际,针对消费供给、消费设施、消费环境、消费政策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创新工作思路和方式,因地制宜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和措施,健全促进消费中心城市和消费目的地培育建设的政策体系。尤其是要统筹用好相关财政资金,重点加大对建设知名商圈、引进知名品牌、壮大龙头企业、发展夜间经济等方面的支持力度。

  (四)强化宣传引导。各设区市要高度重视宣传引导,将培育建设工作纳入当地城市整体宣传计划,通过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等多种方式加大培育建设工作进展和成效的宣传,扩大影响力,形成公众广泛参与、社会高度重视的良好氛围。要及时总结报送培育建设过程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省商务厅将适时组织开展宣传交流活动,搭建交流合作平台,做好培育工作经验总结推广。

  附件:消费中心城市培育建设指标体系(2022-2024年)

  

  类别及权重

  具体指标

  总体要求

  消费设施类(25%)

  1

  知名商圈

  南昌市打造1-2个具有全国性影响力的核心商圈,赣州市、九江市、上饶市、宜春市各打造1个以上具有全省影响力的核心商圈。

  2

  商业街区

  南昌市、赣州市、九江市、上饶市、宜春市各打造1条以上省级示范商业街区。

  3

  便利店门店

  南昌市新增知名便利店品牌门店不少于50家,赣州市、九江市、上饶市、宜春市各新增不少于30家。

  4

  大型批发市场

  南昌市培育2家以上年交易额230亿元以上的商品(农产品)批发市场,赣州市培育2家以上年交易额150亿元以上的商品(农产品)批发市场,九江市培育1家以上年交易额150亿元以上的商品(农产品)批发市场,宜春市培育1家以上年交易额120亿元以上的商品(农产品)批发市场,上饶市培育1家以上年交易额100亿元以上的商品(农产品)批发市场。

  5

  绿色商场

  南昌市新创建2家以上国家级“绿色商场”,赣州市、九江市、上饶市、宜春市各新创建1家以上。

  6

  夜间经济街区

  南昌市、赣州市、九江市、上饶市、宜春市各打造1条以上省级高品质夜间经济街区。

  7

  4A级以上景区

  南昌市、赣州市、九江市、上饶市、宜春市各新增1个以上国家4A级以上旅游景区。

  消费供给类(20%)

  8

  知名商贸品牌

  南昌市引进知名商贸品牌门店3家以上,赣州市、九江市、上饶市、宜春市各引进2家以上。

  9

  大型商贸项目

  南昌市、赣州市、九江市、上饶市、宜春市各新引进投资10亿元以上商贸项目3个以上。

  10

  打造赣菜品牌

  南昌市、赣州市、九江市、上饶市、宜春市各打造1条以上省级高品质美食特色街区,每年以市政府名义主导开展1次以上赣菜主题宣传推广活动。

  11

  应季消费活动

  南昌市、赣州市、九江市、上饶市、宜春市各打造1个以上本地促消费活动品牌,每年以市政府名义主办应季消费促进活动4场以上。

  12

  重大消费类活动

  南昌市每年举办或协办6场以上省级及以上重大消费类活动(会展、商业、文化、旅游、体育等),赣州市、九江市、上饶市、宜春市各举办或协办2场以上。

  13

  中高端消费品进口

  南昌市引进15家以上中高端消费品进口企业,赣州市、九江市、上饶市、宜春市各引进6家以上。

  消费主体类(20%)

  14

  限额以上商贸企业

  南昌市、赣州市、九江市、上饶市、宜春市各净增限额以上商贸企业600家以上。

  15

  批发龙头企业

  南昌市、赣州市、九江市、上饶市、宜春市各新培育年销售额50亿元以上的批发企业1家以上。

  16

  零售龙头企业

  南昌市新培育年销售额超10亿元的零售企业3家以上,赣州市、九江市、上饶市、宜春市各新培育2家以上。

  17

  住宿龙头企业

  南昌市、赣州市、九江市、上饶市、宜春市各新培育年营业额亿元以上的住宿龙头企业1家以上。

  18

  餐饮龙头企业

  南昌市、赣州市、九江市、上饶市、宜春市各新培育年营业额亿元以上的餐饮龙头企业1家以上。

  19

  电商龙头企业

  南昌市、赣州市各新增国家级或省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5家以上,九江市、上饶市、宜春市各新增国家级或省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3家以上。

  20

  商贸物流龙头企业

  南昌市、赣州市各新增省级以上重点商贸物流园区(中心)或企业8家以上,九江市、上饶市、宜春市各新增6家以上。

  消费指标类(15%)

  21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

  南昌市每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高于当年全国平均增速,赣州市、九江市、上饶市、宜春市高于当年全省平均增速,

  22

  服务业增加值增速

  南昌市、赣州市、九江市、上饶市、宜春市每年服务业增加值保持较快增长,增速高于当年全省平均增速。

  23

  网络零售额增速

  南昌市、赣州市、九江市、上饶市、宜春市每年网络零售额保持较快增长,增速高于当年全省平均增速。

  24

  餐饮业营业额增速

  南昌市、赣州市、九江市、上饶市、宜春市每年餐饮业营业额保持较快增长,增速高于当年全省平均增速。

  25

  国内外旅游人数

  南昌市、赣州市、九江市、上饶市、宜春市接待国内外游客数量逐年增长。

  消费环境类(10%)

  26

  国内航班线路

  南昌市、赣州市、九江市、上饶市、宜春市每年机场新开或加密国内航班线路。

  27

  高铁、动车

  南昌市、赣州市、九江市、上饶市、宜春市高铁、动车到达数逐年增加。

  28

  网约车

  南昌市、赣州市、九江市、上饶市、宜春市网约车数量逐年增加。

  29

  消费满意度

  南昌市、赣州市、九江市、上饶市、宜春市消费者满意度逐年提升,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日益健全。

  30

  城市空气质量

  南昌市、赣州市、九江市、上饶市、宜春市每年城市空气质量排名位居全省前列。

  31

  绿化覆盖率

  南昌市、赣州市、九江市、上饶市、宜春市城市绿化覆盖率逐年提升。

  消费政策类(10%)

  32

  组织领导保障

  消费中心城市培育建设工作列入市政府重点推进项目,列入当地绩效考核;组织领导机构完善,部门协调机制健全。

  33

  总体规划制定

  消费中心城市培育建设总体规划合理全面、目标明确,可操作性强。

  34

  政策措施保障

  有明确的消费中心城市培育建设政策配套及保障措施。

  注:此指标体系主要适用于南昌市、赣州市、九江市、上饶市、宜春市培育建设消费中心城市,期限为2022-2024年。2025年初,全省促进商贸消费提质扩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适时组织对以上五市消费中心城市培育建设情况进行考核评价。鼓励其他设区市对标对表此指标体系,打造各具特色、充满活力的消费目的地。

  

  抄送:各设区市商务局。

  江西省促进商贸消费提质扩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1日印发

  

  相关文件:解读《关于搞活汽车流通扩大汽车消费若干举措》

   [图解]《江西省培育建设消费中心城市实施意见》


原文链接:http://swt.jiangxi.gov.cn/art/2022/11/7/art_35203_420574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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