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中国政府网发布《国务院关于同意在廊坊等33个城市和地区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批复》。其中,批复同意在我省运城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
中国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是国务院设立的跨境电子商务综合性质的先行先试城市区域,旨在跨境电子商务交易、支付、物流、通关、退税、结汇等环节的技术标准、业务流程、监管模式和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先行先试,通过制度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和协同发展,破解跨境电子商务发展中的深层次矛盾和体制性难题,打造跨境电子商务完整的产业链和生态链,逐步形成一套适应和引领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管理制度和规则,为推动中国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发展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国家级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内企业享受跨境电商零售出口“无票免税”、跨境电商零售出口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通关便利化、放宽进口监管等政策。中国(运城)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设立,既是对运城市近年来跨境电商蓬勃发展的充分肯定,也将成为推动全省外向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引擎。
据悉,此次是国务院同意设立的第七批跨境电商综试区。批复要求,该批跨境电商综试区建设要复制推广前六批的成熟经验做法,发挥跨境电子商务助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促进产业数字化发展的积极作用,推动外贸优化升级,加快建设贸易强国。
下一步,我省将全面落实国务院的有关要求,指导运城积极开展跨境电商业务,推进跨境电子商务创新发展;统筹推进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保税物流中心申报和建设,全面提升对外开放能级,着力打造内陆开放新高地,实施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开放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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