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建设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自贸试验区)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新时代推进改革开放的战略举措。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十七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开幕式上提出“推动双方(中国—东盟)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深度融合”,在视察广西时要求“办好自由贸易试验区”。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自贸试验区建设,自治区党委鹿心社书记提出要依托自贸试验区,坚持强龙头、补链条、聚集群,构建跨境产业链。随着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升级版建设和《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的签署,以广西自贸试验区为关键节点,引领构建面向东盟的跨境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迎来重要战略机遇。为加强顶层设计,强化统筹推进,促进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深度融合发展,我们制定出台了《关于以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为引领加快构建面向东盟的跨境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的实施意见(送审稿)》(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二、主要目标
《实施意见》提出4个方面主要目标:一是构建若干条面向东盟的标志性跨境产业链。重点构建跨境电子信息、化工新材料、中药材加工、汽车和新能源汽车、东盟特色产品加工等跨境产业链。二是以自贸试验区服务带动全区产业发展。三是基本建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跨境供应链关键节点。四是建成区域价值链深度融合的示范区。
三、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为“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提出这项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思路和主要目标。第二部分为“重点任务”。按照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全链条思维,聚焦生产制造、贸易、物流、市场、服务等五个关键环节,以及对标RCEP经贸规则,提出“六个引领”、23项措施。即引领带动生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引领促进贸易转型升级、引领推动跨境物流提效扩能、引领拓展国内国际两个市场、引领优化产业综合配套服务、引领带动RCEP经贸规则先行先试。第三部分为“强化要素保障”。在组织、人才、招商、发展要素、创新协同区(点)、实施和监督考核等六个方面提出保障措施:一是建立链长制;二是强化产业人才保障;三是强化全球精准招商。四是加大各类资源要素倾斜力度;五是设立自贸试验区协同发展区(点);六是加强组织实施和监督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