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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积极宣传报道《宁德市加强直播电商人才培养八条措施》

发布时间:2022-08-15来源: 福建省商务厅作者:佚名

   为广泛宣传政策内容,充分发挥政策效果, 5 月1 4 日,宁德市商务局接受宁德市电视台、闽东日报社两家媒体采访,对近期出台的《宁德市加强直播电商人才培养八条措施》进行宣传报道。

  采访中,市商务局相关负责人向媒体突出阐述了该政策的意义和要点。该政策对我市相关院校、培训机构、网红孵化运营机构、直播电商企业、网红主播及相关专业教师个人等主体均能予以支持,单个网红孵化机构每年最高可获奖励1 20 万元。

  随后,媒体还就该政策内容对直播电商企业和网红进行了采访。宁德市电视台、闽东日报社的报道分别于5月1 6 日和5月1 5 日发出。

  来源:宁德市商务局 电子商务与服务贸科


原文链接:https://swt.fujian.gov.cn/xxgk/swdt/sjdt/nd1/202204/t20220413_589075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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