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回暖,烟台市商务局会同发改、工信、财政等19个部门单位,制定出台了《烟台市关于促进汽车消费若干措施》,推动汽车消费优化升级。
一是支持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落实新能源汽车购置财税支持政策,不断扩大党政机关等单位及巡游出租车、网约车、邮政快递等领域新能源汽车占比,组织新能源汽车企业申报中央补贴资金,持续加大充电设施保有量,夯实新能源汽车消费基础。
二是大力开展汽车促销活动。全力举办四季大型车展及“汽车下乡”等活动,结合重要节假日开展形式多样汽车主题促消费活动,深挖农村汽车消费潜力,拓展农村汽车消费市场,进一步激发居民购车热情。
三是激活二手车流通交易。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二手车经销增值优惠政策,活跃二手车置换交易,拉动新车销售,全面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推行实施小型非营运二手车交易登记“跨省通办”,促进二手车便利交易。
四是鼓励老旧汽车淘汰更新。双向引导消费者和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推动汽车置换更新,强化对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监督管理,加大对非法拆解行为打击力度,维护正常市场秩序,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五是优化汽车消费发展环境。加大对汽车消费市场监管力度,规范市场运行秩序;对首次纳统汽车零售企业实施财政奖补扶持,鼓励金融机构和保险机构强化金融支持和保险服务,进一步优化汽车便民服务,不断提升汽车消费体验,营造良好汽车消费发展环境。(烟台市商务局 王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