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网站9月1日消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外贸稳外资工作的意见》精神,为持续引导加工贸易梯度转移,建立东中西产业合作互济的长效对接机制,商务部积极推进国家加工贸易产业园培育建设工作。今年4月印发了《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加工贸易产业园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在地方申报和专家评审的基础上,商务部首批拟认定13家国家加工贸易产业园,其中,中部地区5家,西部地区6家,东北地区2家。名单现予以公示。 今年4月7日,商务部发布的《关于开展国家加工贸易产业园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指出,为引导加工贸易梯度转移,建立东中西产业合作互济的长效对接机制,支持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参与国际循环,推动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商务部决定培育建设一批国家加工贸易产业园。 据悉,本次公示期限为2021年9月1日~9月7日。 首批国家加工贸易产业园认定名单 (按行政区划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