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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做好单用途商业 预付卡管理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8-19 作者:佚名来源:西藏自治区商务厅

  

  各地(市)商务局:

  今年以来,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部分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以下简称单用途卡)发卡企业面临经营困难、资金短缺等问题。为进一步做好单用途卡管理工作,规范单用途卡市场秩序,防范化解风险,根据商务部《关于做好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工作的通知》(商办消费函〔2020〕135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清当前形势,切实提高思想认识

  近期,自治区商务厅在拉萨市调研时发现,单用途卡虽受到经营者和消费者的热捧欢迎,但在管理方面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一是单用途卡在体育健身、教育培训、文化旅游等行业领域都不属于《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的适用范围,自治区相关行业部门也尚未健全管理制度。此外,部分个体工商户也大量发行单用途卡,游离于政府监管之外,存在监管空白。二是部分商家将发行单用途卡作为生产经营和扩大规模的主要融资方式,一旦发生经营不善,极易造成兑付困难。三是少数不法企业利用单用途卡进行非法融资活动,以购买“预付卡”、“购物卡”、“预付消费”等名义,承诺支付高额利息,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具有很强的诱惑性和欺骗性,已成为消费维权领域的难点热点问题。四是消费者风险意识不强。部分消费者在商家高额折扣优惠或免费体验等利益诱惑下,冲动消费购买大额单用途卡,且未能签订有效合同、保留票据,一旦发生消费纠纷,难于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等等。

  针对上述问题,各地(市)商务局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做好单用途卡管理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要建立完善细化工作应对预案,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和纠纷矛盾化解工作。同时,要认真贯彻落实复工复产的有关政策措施,推动发卡企业恢复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二、落实属地责任,认真抓好备案工作

  按照“规范为主、属地管理”的原则,各地(市)商务局负

  责本辖区所有商业发卡企业的备案管理工作,指导发卡企业按照《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条件、办理权限、时限、材料及证明办理备案工作。督促辖区内尚未进行备案的集团发卡企业、品牌发卡企业、规模发卡企业按要求向自治区商务厅备案。同时,要加强对无需在本辖区备案,但在本辖区开展单用途卡业务的售卡企业分支机构进行监督管理工作。

  三、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制度落实

  (一)加强日常检查。一是重点检查发卡企业和售卡实名登记、非现金购买、限额发行等“三项制度”的落实情况。对实名购卡,要重点关注发卡企业是否要求购卡人出示身份证件、是否核对有效身份证件、是否完整留存相关身份信息;对非现金购卡,要重点关注发卡企业是否要求购卡人使用支付票据、信用卡等方式进行银行转帐、是否登记相关银行转帐信息;对限额发卡,要重点关注发卡企业是否发行超过1000元面值的不记名卡和超过5000元面值的记名卡、是否在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预付卡中记载购卡人或持卡人相关信息。二是检查企业发卡资金余额是否符合《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一旦发现企业在发卡中出现的违规现象,各地(市)商务局要依据《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进行处罚,并予以公示。三是要加强督促信息报送、业务报告等常态化管理制度。规模发卡企业应于每季度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集团发卡企业和品牌发卡企业应于每季度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登录商务部“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业务信息系统”,填报上一季度单用途卡业务情况。其他发卡企业应于每年1月31日前填报《发卡企业单用途卡业务报告表》(见附件1)。

  (二)加强资金监管。发卡企业必须在指定的监管银行开设“收款户”和“资金存管户”。要重点关注企业的发卡资金是否足额归集到收款户、资金使用的方向是否正确、发卡企业是否按规定的比例存放存管资金,同时要督促银行加强对预付卡资金的监管。严格按照《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对单用途卡发行与服务要求,规范服务行为,及时公示企业发卡变更、注销信息,防范可能发生的资金风险,维护持卡人的合法权益。

  四、开展专项承诺,加强信用监管

  组织单用途卡发卡企业开展信用承诺(见附件2)。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发卡企业信用等级结合,对信用较好、系统填报及时的发卡企业可合理降低检查频次;对违法失信、填报不及时的要提高检查频次,依法依规实行严管。相关检查结果要计入发卡企业信用档案,不断完善信用分类分级监管工作。

  各地(市)单用途卡的半年和全年工作开展情况,请分别于2020年7月20日和12月7日之前上报自治区商务厅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处。

  

  附件:1.发卡企业单用途卡业务报告表

  2.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备案企业发售卡信用承诺书

  (此页无正文)

  

  

  

  西藏自治区商务厅

  2020年6月23日

  (联系人:杨占辉,联系电话:6864263/18108904627)

  

  

  附件1

  发卡企业单用途卡业务报告表

  (20XX年度)

  

  

  

  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中文)


  备案编号


  联系人


  联系方式


  营业收入


  资产总额


  发卡业务开展情况

  发卡金额

  记名卡


  不记名卡


  发卡数量

  记名卡


  不记名卡


  预收资金余额


  预收资金管理情况

  资金使用情况


  资金安全保障措施


  

  注意事项:

  以上数据均为上一会计年度。

  

  发卡企业签字、盖章

  附件2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备案企业发售卡信用承诺书

  

  为规范本企业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发售卡行为,加强诚信体系建设,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本企业向全社会郑重承诺:

  一、牢固树立诚信经营意识,努力为持卡人提供实惠、便捷的优质服务。

  二、建立完善并切实落实单用途卡发行和服务、风险管理、日常监管和应急处置等制度,实现购卡用卡全程风险可控。

  三、严格遵守《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发卡章程、协议的约定享受权力,承担义务。

  四、严格执行实名购卡、非现金购卡和限额发卡“三项制度”,规范全面记录售卡登记台账信息,并妥善保管。

  五、严格执行资金存管制度,规范预收资金管理,保证预收资金只用于企业主营业务;按时真实填报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网上业务信息系统。

  六、杜绝虚假宣传,商业欺诈等违法和失信行为,不利用单用途卡从事非法集资活动,自觉接受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妥善应对和处置单用途卡突发事件。

  本企业严格履行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承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年月 日

  

  

  

  

  

  

  

  

  

  

  

  

  

  

  

  

  

  

  

  


原文链接:http://swt.xizang.gov.cn/xxgk/zcfg/202006/t20200624_1584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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