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消费潜力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任务。从短期看,在内外形势变化的情况下,尤其是近期一些地区受疫情的影响,短期的暑期消费有可能面临比较大的压力;从中长期看,构建新发展格局,一个关键在于激发消费潜力,推进消费升级,夯实扩大内需的战略基点。释放消费需求的重要性,不仅在“三驾马车”中全面凸显,更在经济增长函数中全面凸显。
从趋势看,我国释放消费潜力的条件和能力并未完全发挥。一方面,随着城乡居民收入的不断增长,全社会消费的规模逐步扩大。仅以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为例,2019年,我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超过40万亿元;人均消费支出水平超过2万元。另一方面,消费结构持续升级的态势明显。服务消费在居民消费中的比重逐步提升,预期未来几年有可能超过50%。
随着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消费的升级,不仅是重要的增长指标,也是满足人们对美好生活向往的一个综合衡量。应当说,过去几年我国消费规模扩大和消费结构升级,在很大程度上是随着居民收入增长而自发形成的一个趋势,支撑消费的体制机制开始形成,但还有待于进一步的完善。寄希望于通过扩大投资的政策和体制机制来支撑消费的增长和升级,将面临越来越大的挑战。
过去40余年,我国经济发展从较低水平起步,抓住全球化的机遇,通过构建有利于出口和投资的体制机制,推动了经济社会的快速增长。在这个进程中,财税、金融、投资等体制机制变革,发挥了重要的历史作用。总结过去的经验,推动从投资主导向消费主导转变,夯实扩大内需这一战略基点,需要对过去行之有效的某些体制机制及时作出改革和优化,把过去亲出口、亲投资的体制机制转变成为亲消费的体制机制。
例如,适应非标准化、小众化、升级化的服务业特点,进一步优化投资体制,充分发挥社会资本在匹配投资与消费中的作用。尤其要发挥社会资本在以研发为重点的生产性服务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这就需要加快改革并消除二三产业间的政策差异以及相关体制安排差异。
与制造业投资相比,服务业投资更需要发挥中小微企业的作用,发挥他们在小众化、精准化投资中的作用。需要加快落实竞争政策的基础性地位并不断强化,加快提升资源要素配置效率。其中尤其重要的是,应推动城乡资源双向自由流动,这不仅涉及资源要素在更大空间上的优化配置,而且涉及走向共同富裕的体制保障。
从制度上发挥地方政府在促进消费中的作用。调整某些地方政府注重投资而忽视消费的倾向,把地方的消费环境建设提升到与投资环境同等重要的位置,使地方政府尤其是基层政府从吸引投资的主体转变成为促进消费的重要主体。其中,适应服务型消费需求升级的趋势,需要加快中央地方财税关系的调整,以形成公共服务导向和消费导向的财税体制。(本文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作者:匡贤明系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经济研究所所长)
(责任编辑:刘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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