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晋城市纪委监委《关于聚焦重点领域突出问题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方案》,晋城经开区纪检监察工委制定三项举措,确保“听得到”企业声音、“看得到”企业意见、“办得到”企业诉求,助力优化营商环境,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更好服务保障开发区高质量转型发展。
畅通监督渠道,确保“听得到”企业声音。搭建以举报电话、来信来访、电子邮箱、“阳光开发区”微信平台、廉情监督员为主要载体的监督平台,广泛公之于众、畅通监督渠道,对举报反映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损害企业合法权益的问题线索,单独建账、严查快办,限期办结、及时反馈。截止目前,下发“优化营商环境 维护企业权益”监督卡70余份,聘用廉情监督员9名。
开展定期走访,确保“看得到”企业意见。按照企业生产规模、经营类型、建设进展,每月选取一定数量的企业进行走访,主动上门倾听企业发展需求、了解惠企政策落实、回访服务质量效率,全方位了解优化营商环境整体状况,对征集的意见建议、企业需求、发展难题等,梳理汇总、分类处置,一抓到底、跟踪督办。已走访企业、建筑工地40余家,征集意见建议13条,推动解决问题9个。
维护合法权益,确保“办得到”企业诉求。精准把握依法依纪依规查办案件和优化营商环境的关系,既严惩损害营商环境的行为,又激励干部担当作为,保护干部干事创业、服务企业的积极性。对涉案企业负责人及其他相关人员依法、审慎使用调查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负面影响,为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提供相关便利条件,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