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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商务领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政策解读

时间:2025-09-17 作者:佚名来源:四川省商务厅

  

  为严格规范裁量权行使,加快推进全省商务行政执法监管精准高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2025年7月,商务厅制定了《四川省商务领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以下简称“《处罚裁量权基准》”)。现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2〕27号)以及《四川省行政裁量权基准管理规定》(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360号)相关工作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年修订版)》,严格规范裁量权行使,加快推进全省商务行政执法监管精准高效,我们在前期已出台四川省商务领域不予、免予、减轻、从轻、从重处罚事项清单(以下简称《五清单》)并借鉴其他省直部门、其他省(市)商务主管部门印发行政处罚裁量权文件的基础上,开展了全省商务领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起草工作,形成了《处罚裁量权基准》。

  二、主要内容

  《处罚裁量权基准》规定了裁量权定义,以及依法不予处罚、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和从重处罚的法定情形,建立了全省商务领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实施、监督管理、动态调整的工作机制。

  我们以《五清单》为基础,对《省市县三级商务主管部门行政权力事项清单》(2024年第二版)列明的全省商务领域全部79项行政处罚事项进行逐条细化梳理,综合行为人主观状态、在违法行为中地位和作用、违法行为损害法益大小、手段方式、危害后果、持续时间和改正情况等因素,细化对不予处罚、免予处罚、减轻处罚、从轻处罚、一般处罚和从重处罚六种情形的适用条件和认定标准,梳理了110项具体行政处罚的六种情形,并列明了具体裁量标准,形成了《四川省商务领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清单》。

  


原文链接:https://swt.sc.gov.cn/sccom/c109022/2025/7/31/9db3dc40159341148b31360c5479f67d.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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