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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2025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时间:2025-09-17 作者:佚名来源:福建省商务厅

  提问:补贴的范围和标准是什么?

  回答:

  对个人消费者交售报废老旧电动自行车并换购合格新车的,给予一次性以旧换新补贴500元;对交售报废老旧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并换购铅酸蓄电池电动自行车的消费者,额外再给予200元补贴。每位消费者可享受1次补贴,2024年已享受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的个人消费者,2025年可继续享受1次补贴。

  

  提问:参加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对旧车、新车有什么要求?

  回答:

  用于参加以旧换新的电动自行车旧车,必须是来源权属明确且配备车载电池的报废老旧电动自行车。

  用于参加以旧换新活动的电动自行车新车,应具有符合现行强制性国家标准的产品合格证、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证书。

  

  提问:请问活动期间是什么时候,消费者在何时消费可以享受补贴?

  回答:2025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发放活动期为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消费者在活动期间内进行“交旧”和“购新”方能享受补贴。

  

  提问:消费者如何参与活动?

  回答:在省级服务平台投入使用前,各地可延续使用2024年电动自行车补贴申报系统,以“后补”模式发放补贴。(具体补贴端口开放时间以各地市商务部通知为准。)省级服务平台投入使用后,全省统一采用“立购立减”模式,个人消费者在活动平台实名认证,登记收旧信息并领取补贴资格,在参与商家完成收旧、购买符合条件的电动自行车新车,在支付环节按补贴标准直接抵扣补贴金额。

  

  提问:请问消费者如何查询参与活动的门店?

  回答:参与活动的商家名单可在银联云闪付APP(小程序)中的“福建省消费品以旧换新专区”中的电动自行车补贴专区,通过点击“适用门店”查询当地参与活动门店。

  

  提问:商家应该如何报名参加活动?

  回答:根据各地商务部门的通知,电动自行车销售经营主体自愿向各地商务部门提出申请。各地商务部门将按照“布局合理、风险可控”原则确定参与商家,一视同仁支持不同所有制、不同注册地经营主体参与活动。商家参与资格以各地商务部门公布的名单为准。

  

  提问:商家垫资后,如何向政府部门核销补贴?

  回答:销售商家完成交易后,在平台提交“收旧”和“售新”相关凭证(凭证要求以设区市商务部门要求为准);回收的电动自行车旧车完成回收拆解后,由回收拆解企业上传旧车车架号及旧车已规范处置的相关凭证(凭证要求以设区市商务部门要求为准);拆解企业上传相关凭证后,系统自动匹配该补贴各环节提交的信息推送到审核平台,经各地市商务部门审核无误,向商家核销补贴。

  

  更多政策详情欢迎大家持续关注福建商务及各地商务局官网和公众号,谢谢大家。


原文链接:https://swt.fujian.gov.cn/jdhy/bmzcwjjd/202502/t20250212_671406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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